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巡察工作办公室,作为领导小组日常办事机构,承担统筹协调、指导督导、服务保障等工作职责。
主要职责:
1. 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,传达贯彻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;
2. 拟定巡察工作计划、工作方案、工作总结和整改落实情况等;
3. 统筹、协调、指导巡察组开展工作;
4. 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、考核、监督和管理;
5. 组织巡察组及相关部门指导督促被巡察单位整改工作;
6. 做好巡察工作政策研究、制度建设、服务保障、材料归档等工作;
7. 对学校党委决定的巡察相关事项进行督办;
8. 办理学校党委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工作人员:
主任:姚君君
巡察专员(正处级):陈军、房叶臣
专职巡察员:王瓅苑、陈向欣